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酒泉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10个国家宪法日。酒泉市在12月1日至7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活动期间,酒泉市将开展8项主题日活动、10项专项活动。其中,主题日活动为宪法进机关(单位)、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军营、进家庭;专项活动为举办“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召开宪法座谈会、开展“宪法边疆行”宣传活动、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开展执法司法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开展“万屏点亮宪法”活动、开展宪法宣誓和旁听庭审活动、开展法治文化传播活动、开展“学法守法·健康成长”百场公益宣讲活动。
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将把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八五”普法规划、深化主动创稳行动的重要抓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创设喜闻乐见、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活动,促进宪法宣传教育做在平常、抓在经常、深入人心。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在全市动起来、活起来、落下去,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主动创安、主动创稳营造良好法治环境。(酒泉融媒记者马学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