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站入口 新闻热线 广告热线
首页 > > 法治
金塔县人民法院:财产保全显成效 高效便民化纠纷
时间:2023-09-22 10:13:12 来源:酒泉日报 阅读量:1069 作者:蔡娟

近日,原告金塔县某公司负责人到金塔县人民法院对承办法官表示感谢。

原告金塔某公司与被告酒泉某公司于2021年签订了预拌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陆续向被告提供预拌混凝土,但被告并未按约定时间向原告给付货款。2022年9月,经原、被告双方对账结算,被告共欠原告货款50多万元,经原告屡次索要,被告给付一部分后仍欠20余万元,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诉至院。

该案件立案后,原告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20多万元。法院核实后,立即下达了保全裁定书,冻结了被告的银行账户。次日,被告主动表示愿意将货款付清,请求法院将账户解冻。当天,承办法官联系原告,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天将20余万元货款一次性付清,法院按照程序解冻了被告的银行账户,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田雪
关于我们
招聘信息
服务条款
法律顾问
联系我们
投稿信箱
办公
CopyRight 2010-2024 www.chinajiuquan.com Corporation,All Right Reserver
甘肃省酒泉市委宣传部主管 甘肃省酒泉市融媒体中心主办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盘旋东路6号 备案号:陇ICP备11000709号-1
甘[2010]00001号 00125001 互联网新闻服务许可证号:62120220005 技术支持:甘肃新媒体集团九色鹿技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