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矿山爆破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酒泉某爆破工程公司与被告肃北县某矿业公司因爆破服务费用产生争议,经肃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服务费、违约金等4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经分析发现,被执行人并非恶意拖欠,而是企业面临临时性资金周转压力。若采取查封账户、扣押资产等常规强制措施,虽能快速执结案件,却会直接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向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风险,引导企业正视债务、主动担责,并向申请执行人详细分析分期履行对保障被执行人企业持续经营、提升后续债务偿还能力的积极意义。经过多轮耐心协调,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分期支付全部欠款,申请执行人自愿减免部分逾期利息。
下一步,肃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机制创新,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灵活运用执行和解、调解等方式,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赵旭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