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肃北县人民法院用一天时间化解了四起租赁合同纠纷案,高效的办案速度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被告白某某承包了某土建工程,分别在原告马某某、杨某某、陈某某、王某处租用机械设备。马某某等4人多次向白某某催要所欠租赁费,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4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情,考虑到4起案件被告为同一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分别开庭审理将占用大量司法资源和当事人时间,遂决定集中进行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告知白某某拖欠租赁费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白某某承诺在限期内付清所欠租赁费。
下一步,肃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加大调解力度、加快调解速度,将调解贯穿案件全过程,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