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肃州区人民法院银达法庭以宪法宣传周为节点,秉持“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将巡回审判“搬进”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用接地气、有温度的办案方法,达到“审判一件、化解一批、教育一片”的目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诠释和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李某某与王某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原、被告系邻里关系且原告行动不便,为实质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承办法官将庭审设在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并邀请人大代表、综治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村党组织书记现场参与调解。
某银行与张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承办法官以“家门口”的诉讼服务方式,通过释法析理,及时有效地化解潜在风险,最终当事人主动履行案件款,充分体现巡回审判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
某银行与白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因病无法参加庭审,承办法官主动与司法所、村委会沟通,到被告家中走访,提供“上门服务”就地调解纠纷。
巡回审判是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的重要司法实践,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与有力拓展。银达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汲取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巡回审判为纽带,创新服务举措,延伸服务触角,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蹚出一条助力农民增收致富、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司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