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平台山选厂西侧1.1km处,项目性质属于新建。本项目属于为平台山选厂配套建设的尾矿库,属于平地型尾矿库,尾矿排放方式采用干排,尾矿库初期坝坝顶标高1328.0-1338.0m,初期坝最小坝高3.0m,最大坝高11.0m,为碾压堆石坝;堆积坝最终标高1378.0m,最小堆积高度40.0m,最大堆积高度50.0m,尾矿库最大总坝高61.0m,尾矿库总库容1220.58×104m3,有效库容为1121.68×104m3,属于三等库。本项目主要用于堆存平台山选厂产生的尾矿(包括浸出渣、净化渣和废水处理站沉淀物),同时考虑平台山选厂二期扩建产生的尾矿量,设计堆存量按110.2×104t/a考虑,尾矿堆积密度为1.4t/m3,尾矿库总服务年限为14.6a。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建设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允许类;本项目建设不属于《甘肃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实施意见》中的禁止建设和限制建设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
二、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平台山矿区
联系人:郑总
联系电话:18609379768
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179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293134472
E-mail:1028381416@qq.com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敦煌市汇宏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