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酒泉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接报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事故,未发生引发重大舆情的公共安全事故。
气象方面,酒泉市天气主要以晴为主,除10月1日、2日出现大幅降温、强霜冻外,总体平稳。地震方面,10月4日,酒泉市玉门老君庙发生3.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酒泉市全面细致开展了震情核查,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工矿商贸方面,全市重点生产建设企业2592户,各企业坚持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均安全运行。文化旅游方面,节日期间,全市接待游客327.71万人次,实现旅游花费27.3亿元。敦煌鸣沙山月牙泉、莫高窟、金塔胡杨林旅游持续升温,成功举办了第19届玄奘之路戈壁挑战赛、金塔“胡杨之夜”演唱会等文化赛事活动,各景区景点均运行正常。公共安全方面,10月1日至7日16时,全市共接处警46起,未接处较大或有影响的火灾和抢险救援事故,未发生亡人火灾事故和次生事故。道路交通方面,市域内G30连霍高速、G7京新高速及312、215等高速国省道平均每日车流量达9.43万辆。节日期间,G30连霍高速瓜州段、玉门段、肃州段出现几次车辆拥堵,市、县两级公安交警、应急、交通、消防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疏堵保畅工作,未发生长时间车辆滞留问题。
为确保“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酒泉市强化安排部署,紧盯重点任务落实,加强重点区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近期,酒泉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多次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分析研判国庆节及四季度全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形势,并就做好国庆节及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部署。
节前及节日期间,酒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带队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县两级每日对重点行业、重点辖区进行调度。按照《全市“两节一会”期间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驻点包抓工作方案》,自9月15日开始,市上组成8个专项督查组,由各副市长带队下沉县市区、经开区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了督导检查。国庆节期间,派出的8个驻点包抓组不撤离、不休息,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按照相关研判报告,酒泉市分别向相关部门下发提示函,要求各部门切实履行“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好一切防范措施。同时,市安委办派出矿山、危化、工贸、综合4个督导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开展了督查检查,做好隐患排查事故防范。
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意识提升要全覆盖、安全警示标识要全覆盖、安全操作流程培训要全覆盖、安全督查检查要全覆盖”的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酒泉市开展了领导干部带头讲安全、应急系统全员讲安全、行业部门分口讲安全、企业法人一线讲安全、社会全员全部受教育的“四讲一教育”系列活动,推动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规范化设置警示标识、专业化做好操作流程培训、精细化抓好监督检查,目前已培训1.5万余人。
针对近期酒泉市辖区G30连霍高速、G7京新高速、G312国道车流量大幅增加和旅游返程高峰的实际,全市公安交警认真落实“严管十条”措施,9月30日至10月7日启动一级勤务,强化重点风险路段24小时警力驻勤值守,市、县两级公安局按照“三支援”工作机制,安排236名警力加大城区、农村及重点国省道一早一晚和返程高峰巡逻管控密度,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查险率、管事率。酒泉市公安交警、交通、应急等部门联合对全市255家“两客一危一货一面”重点运输企业开展节前安全检查,165家货运源头装载企业落实安全监管。
在加强值班值守的基础上,节日期间除市上领导视频调度外,酒泉市安委办不定时通过电话抽查检查市、县两级行业部门和部分重点乡镇领导干部值班值守情况。近期,市、县两级分领域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应急救援联盟”作用,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高效科学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