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普通门诊费用怎么报销?
从2023年开始,职工发生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
备注:酒泉市域内的个体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含村卫生室),以及职工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按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在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保障标准与市内就医相同。
十五、职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标准是什么?
参加了酒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实际缴费满一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职工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
慢性特殊疾病待遇保障病种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为80%~90%,年度支付限额为2000元至10万元。参保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前往市域内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