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酒泉市民政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兜底保障、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用心用情做好各项工作,奋力书写酒泉民政事业发展新答卷。
酒泉市民政局全面落实困难群众保障政策,争取到位中央和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82亿元,为1.43万名困难群众发放取暖补助和过冬物资合计人民币789.45万元,为9.2万名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补助资金1.83亿元。深化结对关爱行动,全市7317名干部与7792名关爱对象结对,联系交流21526人次,走访探视14336人次,帮办实事1899件,资助资金112.78万元。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筹集3700万元新建14个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30个村级互助幸福院,设立老年人助餐点96个,累计助餐14.9万人次。扎实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政策,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有序做好全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累计服务老年人5.1万余人次,发放使用补贴资金1450余万元。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组织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大行业协会商会和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强化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和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不断拓展社会治理效能。
今年,全市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2家,新认定慈善组织2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2家,市属社会组织年检率达93%。全面实施婚姻登记“省内通办”,积极推进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建设,上半年办理婚姻登记3119对。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肃州区、金塔、玉门、瓜州、敦煌殡葬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加快推进酒泉市精神卫生福利中心项目建设,主体工程完工。抓好“乡村著名行动”,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五轮联合检查,推动平安和谐边界建设。扎实开展集中整治,成立工作专班,及时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开展集中整治调研督导3次,累计摸底排查困难群众22518人,排查出85个问题已整改71个,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