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肃州区把强化社会监督意见办理作为改进干部工作作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力举措,聚焦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创新社会监督意见办理工作方式,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督导调度,狠抓督促落实,一些群众、企业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
为确保及时接收群众反映信息,“三抓三促”行动启动后,肃州区“三抓三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时间发布《肃州区关于在“三抓三促”行动中接受社会监督的公告》,明确了10个方面的受理重点,公布了受理方式、监督电话和来信来访地址,安排专人专线受理社会监督意见,分类建立工作台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最大限度提升办理质效。
至2023年10月底,累计收到群众反映问题及问题线索212件。其中,省级转办9件、市级转办128件、区级直接受理75件。对212件问题中转办184件,督办9件,重点督办2件,移交纪委核查17件。目前,已办结194件,持续跟进落实11件,正在推动办理7件。累计约谈单位10家,提醒谈话10人,批评教育6人,诫勉谈话1人。
肃州区在社会监督意见办理中建立了即时研判、即批即转、即时提醒的工作机制,对受理的诉求事项,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及职能就近的原则转交承办单位办理。诉求事项涉及多个责任单位的,指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共同办理。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堵点、难点问题,一对一交办,面对面沟通。投诉受理后,按程序审签,限时办结,切实规范了问题办理流程。
为确保各类社会监督事项有效办理,肃州区采取承办单位“一把手”督办、受理事项“首问负责”,承办单位专班管理、专人负责、严核快办,督查小组跟踪督办、一督到底。在实际工作中,对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诉,肃州区“三抓三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肃州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依据环保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单位的职责分工,精准交办,压实责任,跟进督促。
于先生是森和阳光小区居民,其反映西峰林场三站拆迁在晚上10点至凌晨5点仍然施工,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接到投诉,肃州区“三抓三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刻转交肃州区住建局核实办理。今年8月,时值重点项目建设攻坚期,类似问题易发多发,肃州区“三抓三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后通过下发工作提示、工作约谈等方式,及时交办,督促职能部门和责任企业举一反三,积极化解,并注重防范同类问题发生。
社会监督意见办理得怎么样?效果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为避免群众诉求“没有下文”,肃州区将办理结果反馈、回访作为回应群众关切和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的重要抓手,对所受理的事项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结后向肃州区“三抓三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坚持做到“一件一回访”,并根据实际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将结果告知诉求人,延伸社会监督的广度。
8月底,市民王先生反映某饭馆常年使用普通燃煤,通过烟道排出大量煤尘,气味呛人,灰尘到处飘落,楼上住户不敢开窗。肃州区“三抓三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后,发现此问题已通过其他渠道多次投诉,其他居民对此也有反映,之前整改效果并不明显。该问题转交肃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后,包片执法人员多次入店向经营者释法明理,最终经营者同意改用天然气。后期回访时,投诉人对办理结果比较满意。(酒泉融媒记者 边世文 通讯员 刘 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