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2162套(户),计划投资3.6亿元,1月-5月已实施改造609户。同时,在2014年争取2.52亿元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的基础上,今年我市计划争取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6.6亿元,目前贷款计划已上报。
我市制定了《酒泉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措施》,按要求取消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制定“棚户区改造 ”政策,把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消化存量商品房从政策层面进行了对接,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棚户区改造与安置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与商品房之间的通道,以释放消费潜力,增强市场投资预期,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1月-5月,我市房地产开发施工面积322.5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8.39%;竣工面积33.8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2.65%;商品房销售面积21.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96%。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2.47亿元,同比增加4.7%,新开工面积62.9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3%。
据了解,2014年全市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900户(含残疾户250户),完成投资3亿元。2015年省上下达我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50户,目前已开工1154户,开工率56%。